她遇到不少这种情况,“这就使家长陷入两难,有些受害者是留守儿童、困难家庭,这笔钱对孩子生活会有所帮助,但拿了钱家长就要出具谅解书,但这种伤害没法谅解,孩子和家庭的尊严怎么办?家长因此又不情愿。如果法律明确精神损害赔偿,家长就不用迈这道坎。”
此类制度,域外被共知的是美国“梅根法案”。经重大案件推动,性侵儿童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,成为立法者迫切关注的议题。1996年联邦“梅根法案”出台,性犯罪者须登记并公告社区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5年来25件国家赔偿典型案例》养老金投资运营能否填补“收不抵支”?随着老龄化人口的不断增长,如何才能实现“老有所养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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